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4-10-24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良好的校风,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同学们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大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凡是我院在册的学生和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第二条  评选项目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

2、单项奖:包括学习、体育、文艺、社会工作、社会实践。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院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的行政管理和教学管理。

(3)有优良的道德风尚。讲文明,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爱护公物,爱护学院声誉,佩戴院徽(校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独立思考,讲究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率,注意培养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业优良,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对学年学习成绩的要求:

(1)考查科目全部及格(含国家、省统考科目),总评较好,考试科目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在工作中表现较好的学生干部(包括团支部副书记以上的团干部,正副班长、学生会委员、自律委员会委员),要求考查科目全部通过,考试科目成绩在75分以上。

(3)在院运动会,艺术晚会中取得个人赛的前三名,市级以上个人比赛有名次的运动员、演员,要求考查科目全部通过,

考试科目成绩在80分以上。

3、体育卫生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经常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讲卫生,爱清洁,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身体健康,总评得分在10分以上,评分标准是:

(1)“达标”及格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

(2)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75分以上得2分,无故旷课两次扣1分;

(3)认真负责进行卫生清洁值日得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4)劳动考核成绩优良得5分,及格得1分。

(5)卫生整洁,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的舍长得3分,其他同学得2分。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任班、团干部以上)

1、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2社会工作好,所担任的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以身作则,在创“三好”、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其他集体活动中起带头作用,特别在本班精神文明建设上作出贡献,在处理本班内部和外部纠纷中态度明朗,是非分明,善于作好团结工作。所在宿舍必须在本学年评为“文明宿舍”。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关心团结同学,不参加“同乡会”,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三、优秀三好学生条件

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参加评选优秀三好学生。

1、在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对社会产生较好影响。

2、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各科成绩优秀,平均分在90分以上。

四、单项奖条件

思想行为表现良好,符合一个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德智体美劳单方面成绩突出。

1、单科学习成绩优异奖:单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总评成绩在95分以上,有创新并受到该科任课老师推荐。

2、文艺、体育优秀奖:在院级的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两名,省级以上文艺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奖前三名及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学生工作积级分子奖:对所担任的工作特别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宿舍舍长以上的学生干部。

4、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受到院级以上表彰及通报表扬。

5、凡已被评为院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三好学生者,均不参加单项奖的评选。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班级建设,促进学风建设,营造良好校风,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组织纪律、文体活动和宿舍管理四个方面。

第三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成绩构成比例为:学习成绩占40%,组织纪律占20%,宿舍管理占20%。先进班集体评选的计算公式为:班级得分=学习成绩得分×40%+组织纪律得分×20%+宿舍管理得分×20%。

第四条  学习成绩满分为100分。以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计算公式为:学习成绩得分=[(基本分60分+奖励分-扣分)/Max(基本分60分+奖励分-扣分)×100

(一)奖励分:班级中成员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每人加3分。

(二)扣分:本学年班级中有成员补考者,每人次扣2分,重修者每人次另扣3分。

第五条  组织纪律满分为100分,其得分计算公式为:组织纪律得分=晚自修出勤得分+上课出勤情况得分。

(一)晚修出勤率满分为20分。

以系自律部每周检查统计的数据为依据,取学年平均出勤率进行排名。其得分计算公式为:晚自修出勤得分=(41-名次)/2

(二)上课出勤情况满分为30分。以系教务员提供的考勤

数据为依据,取期末各班旷课累计总课时数。其得分计算公式为:上课出勤情况得分=30-旷课累计课时数/5

(三)遵守校规校纪情况满分为40分。

其得分计算公式为:遵守校规校纪得分=40-扣分总和,以学生处、教务处、宿管中心、系提供的记录为依据,其中:

有不良记录者,每人次扣2分;

受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3分;

受警告处分者,每人次扣10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每人次扣12分;

受记过处分者,每人次扣15分;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每人次扣20分;

受开除学籍处分者,每人次扣25分;

(四)奖励分满分为10分

以系、学校记录或公开表扬为准。

其得分计算公式为:奖励分得分=(奖励分/Max)×10

因好人好事受到通报表彰的,系级每人次加3分,院级以上10分。

第六条  文体活动满分为100分

其得分计算公式为:文体活动得分=基本分20+(班级原始奖励分÷Max原始奖励分)×80

(一)各班级际团体赛如:篮球赛、乒乓球赛、排球赛、羽毛球赛、足球赛、辩论赛等,参赛班级即得2分,弃权者不得分;获前三名者依次另加8分、6分、4分。

(二)各种系级个人赛事如: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摄影比赛、网页设计比赛、e家设计大赛等,参与者以人数记,所在班每人次加1分,获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另加5分、3分和2分。

(三)系运会:组队参赛班级得2分,团体总分前6名另加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破系记录者,每人次另加3分。

(四)文艺晚会:参赛选送节目的班级,系级加2分,院级加3分;被选上节目的班级每个节目系级另加4分,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系级另加5分、3分、2分、1分;院级另加8分、6分、4分、2分。

(五)校运会:系代表队成员所在班,每人次加3分,获得前8名者依次另加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破校纪录者,每人次另加5分。

(六)校级赛事:系代表队成员所在班,每人次加3分,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或组织奖者,另加10分、8分、6分、4分。

(七)向系刊、校报及其他公开发行刊物投稿并被录用者:所有班系刊每篇3分,校报5分,其他刊物市级7分,省级10分。若投稿者为系刊或校报记者,以5篇为基准,5篇以上的每篇加3分或5分。

(八)被系派往执行任务的班级、如出席政治会议、听讲座、义务献血、捐款、劳动等等,视完成任务的情况,每次酌情加10分至20分。

(九)省级、国家级赛事:代表学校参赛者,所在班每人次加5分;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省级每人另加10分、8分、6分、4分。,国家级另加20分、15分、10分、8分。

(十)社团活动:参加社团活动者,所在班每次加0.5分,当选理事者,每人次另加2.5分,副会长:3.5分,会长:5.5分。系刊小组、系网络小组成员所在班每人次加3分,组长、

副组长另加5分、3分。记者站、广播站成员所在每班人次加4分,站长、副部长另加6分、5分。系学生机构成员,所在班每次加3分,分团委副书记、分会主席另加7分;副主席另加6分;部长、副部长另加5分、3分。校学生会成员,所在班每人次加4分,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分别另加6分、5分、4分、3分。学生辅导员加6分。

(十一)凡是要求统一参加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者,每人每次扣2分。

宿舍管理满分为100分。

其得分计算公式为:宿舍管理得分=卫生得分+管理得分+奖励得分

(一)卫生得分为30分。以系自律部检查的数据为依据,按各班所有宿舍平均分排名,其计算公式为:(61-名次)/2

(二)管理得分满分为30分。

以学校宿管中心、学生处和系办提供的记录为依据,无不良记录(如夜归、违章用电、浪费水电、晚12点后还打牌、吵闹、用电脑等)的班级,此项得分为满分30分;有不良记录班级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其计算公式为:管理得分=30-扣分

(三)奖励分满分为40分。

获文明宿舍一等奖称号的每间次加10分,二等奖称号加8分,三等奖称号加6分,优秀奖称号加4分。

其计算公式为:奖励得分=(奖励分/Max奖励分)×40。

第七条  先进班集体由系推荐,参加学院评选。先进班集体数按所在系班级数的15%报学生处审批。

第八条  各系在评选工作中要掌握好标准,切实保证好质量,材料一定要实事求是,所反映各项指标数据要客观准确。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名单,必须经系务委员会评议、审核,由系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审定。

第九条  各院系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就本办法规定未够详尽之事项制定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或补充规定;但各个单位制定的细则或规定必须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并不得与本办法的原则和精神相抵触。

注:Max*指在全系范围里的该项最高分。

第十条  评选步骤及方法

1、在院、系领导下,每学年评选一次。院级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三好学生由各专业(系)对预选学生的事迹进行核实评审,报学生处审批,单项奖由各班推荐,学生处审批。

2、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好学生、单项奖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班人数的30%,其中院级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全班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班委、团委以上学生干部人数的10%;优秀三好学生数,各专业班(系)可推荐2-4名,所有推荐工作应由学生处审批。总之,既要严格掌握比率,又要体现群众性。

3、每一个学生都要按评选条件写出总结,认真写好自我鉴定,填好一份评定表,并在小组交流汇报,虚心听取同学的评议。

4、在评议基础上,写出每个学生的鉴定意见及本班创三好总结,然后各班汇报并推荐本班的三好学生先进个人名单(须附学年内各科考查、考试成绩),院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要填写评选先进审批表。

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

1、以系为单位召开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三好个人,授予光荣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或奖品)填写事迹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2、得“三好”称号的个人名单应载入《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创“三好”活动光荣册》,颁发证书或奖状并按三个级等颁发奖学金(院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一等,院三好学生颁二等,单项奖颁三等),给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和奖金作班集体活动经费。

3、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光荣称号的优秀三好学生,毕业时优先推荐就业。连续二个学年度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毕业实践和毕业论文成绩优良者,学院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给予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六、文明宿舍评选

为进一步搞好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广大同学的

学习和生活,共同创建健康、文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决定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希望全体同学认真贯彻《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按照“文明宿舍”评选条件从严要求自己。

一、评选条件

1、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

2、遵守学院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起哄,休息时间内不打牌、下棋、弹琴,不搞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3、建立卫生清洁制度。自觉实行每日一小扫,每周星期一下午大清扫,做到宿舍卫生清洁,地板门窗干净,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不乱张贴和涂写,宿舍内物品摆设整齐、雅观,蚊帐靠墙挂,被子叠好置于床内端。

4、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和保护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剩饭剩菜、乱泼脏水,保持宿舍内外清洁卫生。

5、爱护公物,不擅自改动床位、行李架。

6、节约用水、用电,室内不乱拉电线,不私自拆装电路装置,不使用电炉、电热棒和其他电器。外出时要关闭电源。

7、全宿舍同学积极配合学院、学生会、宿管员对宿舍的内务检查,并乐于改正存在的问题。

8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不在宿舍和走廊烧东西,外出关门窗。未经保卫部门批准,宿舍内不留外人住宿。

二、宿舍检查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算)

评分项目

分值(分)

项目标准

宿 舍 卫 生

地板

15

干净,无积水

10

摆放整齐

床上用品

15

棉被、蚊帐、衣服、床上用品等干净、整齐

物品摆放

15

生活用品、书、椅子以及其他杂物摆放整齐

厕所

10

整洁、无异味

阳台

10

干净、无垃圾杂物

垃圾

10

垃圾应及时处理,检查时半桶以上当一桶处理,清洁工具摆放整齐

水电

5

是否浪费水电

总体印象

5

 

 宿 舍 纪 律

大声吵闹

20

打扑克、下棋、跳舞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私用电器

15

 

演奏乐器

15

影响到他人的正常休息

大声开音响

15

影响到他人的正常休息

开电脑

15

23:00之后(包含23:00)仍开电脑

不熄灯

20

23:00不按时关灯

三、奖励和表彰办法

1、“文明宿舍”的个数按各宿舍区内实住宿舍总数的10%产生,每月评选一次。

2、学生自律委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其中卫生占总积分的40%;纪律占总积分的40%;宿舍管理员平时检查和总体印象占总积分的20%。

3、对当选的文明宿舍给予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