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室检查听课制度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8-12-25 点击量:
        我校出台的《教学管理基本制度明确规定:学校实行教师听课制度,每学期每位教师要听课4次以上,教研室主任要听课6次以上,院(系领导)要听课5次以上,听课要填写听课评议表。
        我校自办学以来,一直重视该项制度的贯彻与执行,学校督导室将听课制度的检查和落实作为工作任务之一,具体做法是学期初进行布置与安排,及时发放听课评议本,中期进行督促,期末由督导员、教研室主任一起对教师听课情况进行检查,按教研室进行统计。大家一致认识到,听课制度是教师之间进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领导了解课堂教学质量的最好方式。     
        据督导检查统计,我校二级学院均已按要求完成了本学期听课任务。

督导员在管理学院检查听课评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