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进程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安排
1.考查科目: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第三周)。
2.考试科目:2017年3月18日、3月19日(第三周周六、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补考考务组织
1.《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Ⅰ》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计算机应用基础》由信息技术系安排补考时间、地点、监考教师。
2.其他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均由所属开课系(部)自行组织安排,包括补考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安排。
3.补考教室分配
工程系:13326、13426;工商系:14119、14221;经贸系:14321、14419;信息技术系:14111。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上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应参加本次补考,补考成绩的评定参照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的方法。
2.补考成绩请于3月24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