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学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管理执行,实行计划单列、经费单列、独立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和解决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课题包括决策咨询和开放性选题两类,详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对象
  (一)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其中,高校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各高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推荐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三)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19、2020、2021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结项要求
  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周期1年,开放性选题类课题研究周期2年。结题成果要求详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一)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以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限报10项,高校限报4项,省属中小学校限报1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高校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机构(业务指导单位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工作人员申报的课题,可有1项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二)纸质申报。请学校申报项目的教职工于2022年2月23日前将《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附件2,加盖公章,一个项目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
       (三)网上申报。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须同时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请各地各学校参照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须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请按照一份申报书一次申报进行操作。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管理员:陈杰聪,联系电话:13392601536。
  有关项目申报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联系,联系人:周中桅、王超,联系电话:020-37627462、37627607;学校科研处,联系人:简尚添,联系电话:0750-3098480。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