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修订了《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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