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师公寓管理,维护学院利益和公寓居住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宁静、安全、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编制了《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师公寓管理规定》,并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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