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通过全国统考或高职单招方式考入的2023级、2024级、2025级全日制在校且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学生。
2.所有正常在校的退役复学学生,含2026年春季学期办结退役复学手续的学生。
二、提交资料要求
须提交以下资料,且复印件要清晰可辨(缺一不可):
1.退役证书复印件(如退役时为士官身份,需另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该生学籍状态异常,或显示预计毕业日期在2026年3月及以前的日期,或中途休学【非入伍保留学籍】、转专业或延迟复学涉及降级重读的,需另附已办结的复学申请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附件1: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交电子版,去年秋季已申请过的无需提交)
5.附件2:TYSB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交电子版,去年秋季已申请过的无需提交)
6.附件3: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交电子版)
7.附件4: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情况汇总表(交电子版)
材料提交方式与规范:
学生须将“提交资料要求”的1-3项纸质资料按顺序整理(一式2份,二级学院、学生处各存1份),在左侧采用两口钉的方式(上面、下面各一钉)装订;电子版附件1-4参考“填写模板”填写后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汇总后提交至二级学院。
特别提示:附件1、2、3务必启用“宏”功能,经检查校验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版资料与附件3、4的姓名排序须保持一致。
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确保学生纸质材料与电子版附件3、4的姓名排序一致。
三、特别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不得补报。
2.已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的在校生,不得同时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3.申请年限超过规定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符合资助条件。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须于5月20日前将材料汇总提交至学生处(校本部行政楼3楼15304学生处办公室)。学校将在6月30日前完成材料的审核,并在全国资助系统完成信息录入与报送。
请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逾期未申报导致无法获得助学金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情况汇总表
【来源单位:学生处 初审:王莉娜 复审:陈玲珠 终审:张仕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