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艺协会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24 点击量:

 语艺协会是院党委、团委领导下的协会组织。

一、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陶冶情操,传播民间艺术文化;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知识,促进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入会条件: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在校生,对本协会有开展项目基础的同学优先。

三、所有会员在参加协会活动时,应爱护环境卫生、保持场地完好无损,不得故意损害其物品,若有损坏,一经查明,肇事者需负担其所有的赔偿费用;如为过失性或无意性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肇事者自行承担,与协会无关。

四、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每个月实事求是地小结本部门的工作情况(部门工作情况、有待于完善之处、未来几周工作布置情况等),形成文字性材料,并在协会例会时公布。

五、在每学年的开始,招新会员之后,进行一次全体会员会议,进行本学年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六、在每学年的期末,进行一次协会全体会员会议。总结本学年的工作情况及成绩,进行自我检讨及反思。

七、在协会举行的各类比赛中或在其他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或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由秘书部负责记录。

八、对协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

九、本协会成员在协会同意之后有权修改本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自协会成立之日起开始实施。

    

      

涵义:与“羽翼”同音,是象征着一对羽翼,将在南职展翅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