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5 11: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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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2025年度高校社科/科技统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关于《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量置换办法(暂行)》(校人字〔202525号、《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2544号) 科研成果统计需要。全面、客观、科学总结我校202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规划2026年科研工作现将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本校全体教职工。

(二)时间范围

202511-20251231取得的科研成果。202412月认定,但科研成果相关材料属于2025年取得,且未参与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成果,本次可补充统计。

(三)科研成果范围

1.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合法合规公开发表的论文

2.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具有正规出版社ISBN编号

3.学校科研处组织申报立项、结题的各类纵向项目,及已在科研处备案的非学校途径组织申报立项、结题的各类纵向课题;

4.已通过科研处立项的各类横向课题;

5.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等主流媒体刊载文章;

6.提交的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非公开发表的成果,被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或收录;

7.各类科学技术奖、科研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等;

8.入选产科创研系列改革、模式、评价等科研类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9.政府举办的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大赛、科研成果转化路演大赛等科研领域赛项获奖;

10.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1.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各类专利软著权;

12.参与的学术交流;

13.参与的学术团体;

14.获得其他未列明科研成果(向科研处单独提交统计)

二、统计工作程序

(一)个人填报

教职工据实填报202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

1.填报要求

1)论文:署名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由独撰或第一作者负责填报,非独撰论文,同时需按排序完整填写其他作者;有合作单位共同发表论文也在统计范围内,由本单位作者填报;注明刊物级别

2)著作和教材:属我校教职工的所有作者均需填报,明确个人编写字数;

3项目(含横向项目):课题负责人填报,同时按排序完整填写课题组成员;

4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标准所有发明人(设计均需填报;

5)主流媒体刊载文章、被采纳收录的研究报告等:由独撰或第一作者填报,同时需按排序完整填写其他作者;

6)科研类典型案例:由独撰或第一作者填报,同时需按排序完整填写其他作者;

7科研领域赛项获奖:由参赛团队负责人填报,同时需按排序完整填写其他作者;

8)参与学术交流或学术团体,参与人填报;

9)科研成果奖:获奖人各自填报

2.支撑材料

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所载当期期刊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电子版和检索报告,扫描件电子版需扫描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和封底,同时提供论文收录数据库(知网、万方、维普等)检索报告;SCIEICPCISSCI、北大核心、南大核心、科技核心等论文,请加以备注;

2)著作和教材: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电子版和检索报告,扫描件电子版需扫描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后记、封底等,同时提供中国权威的出版物数据服务平台(PDC/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检索报告;著作和教材内有体现个人编写字数的,无需提供个人编写字数证明,否则需提供出版社盖章的编写人员字数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专利或软著权:发明人提交授权证书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电子版,原件提交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

4刊载文章:提供主流媒体刊载文章复印件扫描件电子版

5)被采纳的研究报告:提供盖有采纳、收录单位的印章的有效证明;

6)科研类典型案例:提供入选文件或证书,典型案例扫描件、复印件等;

7)科研领域赛项获奖: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等;

8)学术交流:需提供参与学术交流的证明材料

9)学术团体:需提供学术团体颁发的证书等材料

10)科研成果奖等奖项:需提供获奖文件或荣誉证书等材料

以上各类成果支撑材料中电子版命名格式统一为:所在部门+姓名+成果类型(论文著作教材专利软著权、典型案例、研究报告等)+成果名称。

(二)部门审核汇总

论文、著作教材、专利、软著权等原件,由各部门根据《统计表》教职工填报的内容进行核。《统计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部门认真审核本部门教职工填报的《统计表》及支撑材料,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原件材料必查

(三)科研处对成果进行核查、认定、汇总、存档

三、统计工作提示

1.本次科研成果统计关系教职工科研业绩考核和奖励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本次统计为年度统计,所有成果不再安排另行统计

2.凡是教职工未填报的科研成果,在科研业绩考核、课时置换、科研奖励、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方面不予确认

3.未在科研处备案且经费未到账的横向项目不在统计之列

4.《统计表》填报信息、佐证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5.由负责人或第一作者负责填报的成果,成果参与人排序必须按文件或证书顺序填写,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顺序;

6.非科研类成果不在统计之列

7.已约稿待发但暂时无法提供原件的论文,可先以正式用稿通知单或出版协议进行备案统计,最终确认必须将成果原件提交所在部门审核

8.《统计表》连同支撑材料电子202615日前发送至邮箱:3314745055@qq.com《统计表》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章后,连同纸质支撑材料报送科研处(行政楼15405室)

联系人:简尚添    联系电话:0750-3098480   

 

附件:202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内含11个分表)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251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