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2025年度高校社科/科技统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关于《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量置换办法(暂行)》(校人字〔2025〕25号、《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25〕44号) 科研成果统计需要。全面、客观、科学总结我校202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规划好2026年科研工作。现将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本校全体教职工。
(二)时间范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2024年12月认定,但科研成果相关材料属于2025年取得,且未参与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成果,本次可补充统计。
(三)科研成果范围
1.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合法合规公开发表的论文;
2.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具有正规出版社ISBN编号;
3.学校科研处组织申报立项、结题的各类纵向项目,及已在科研处备案的非学校途径组织申报立项、结题的各类纵向课题;
4.已通过科研处立项的各类横向课题;
5.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等主流媒体刊载文章;
6.提交的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非公开发表的成果,被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或收录;
7.各类科学技术奖、科研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等;
8.入选产科创研系列改革、模式、评价等科研类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9.政府举办的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大赛、科研成果转化路演大赛等科研领域赛项获奖;
10.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1.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各类专利和软著权;
12.参与的学术交流;
13.参与的学术团体;
14.获得其他未列明科研成果(向科研处单独提交统计)。
二、统计工作程序
(一)个人填报
教职工据实填报《202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
1.填报要求
(1)论文:署名“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由独撰或第一作者负责填报,非独撰论文,同时需按排序完整填写其他作者;有合作单位共同发表的论文也在统计范围内,由本单位作者填报;注明刊物级别;
(2)著作和教材:属我校教职工的所有作者均需填报,明确个人编写字数;
(3)项目(含横向项目):由课题负责人填报,同时按排序完整填写课题组成员;
(4)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等)、标准:所有发明人(设计人)均需填报;
(5)主流媒体刊载文章、被采纳或收录的研究报告等:由独撰或第一作者填报,同时需按排序完整填写其他作者;
(6)科研类典型案例:由独撰或第一作者填报,同时需按排序完整填写其他作者;
(7)科研领域赛项获奖:由参赛团队负责人填报,同时需按排序完整填写其他作者;
(8)参与学术交流或学术团体,参与人填报;
(9)科研成果奖:获奖人各自填报。
2.支撑材料
(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所载当期期刊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电子版和检索报告,扫描件电子版需扫描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和封底,同时提供论文收录数据库(知网、万方、维普等)检索报告;SCI、EI、CPCI、SSCI、北大核心、南大核心、科技核心等论文,请加以备注;
(2)著作和教材: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电子版和检索报告,扫描件电子版需扫描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后记、封底等,同时提供中国权威的出版物数据服务平台(PDC/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检索报告;著作和教材内有体现个人编写字数的,无需提供个人编写字数证明,否则需提供出版社盖章的编写人员字数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专利或软著权:发明人提交授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电子版,原件提交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
(4)刊载文章:提供主流媒体刊载文章复印件和扫描件电子版;
(5)被采纳的研究报告:提供盖有采纳、收录单位的印章的有效证明;
(6)科研类典型案例:提供入选文件或证书,典型案例扫描件、复印件等;
(7)科研领域赛项获奖: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等;
(8)学术交流:需提供参与学术交流的证明材料;
(9)学术团体:需提供学术团体颁发的证书等材料;
(10)科研成果奖等奖项:需提供获奖文件或荣誉证书等材料;
以上各类成果支撑材料中,电子版命名格式统一为:所在部门+姓名+成果类型(论文、著作、教材、专利、软著权、典型案例、研究报告等)+成果名称。
(二)部门审核汇总
论文、著作、教材、专利、软著权等原件,由各部门根据《统计表》教职工填报的内容进行核查。《统计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各部门认真审核本部门教职工填报的《统计表》及支撑材料,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原件材料必查。
(三)科研处对成果进行核查、认定、汇总、存档
三、统计工作提示
1.本次科研成果统计关系教职工科研业绩考核和奖励。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本次统计为年度统计,所有成果不再安排另行统计;
2.凡是教职工未填报的科研成果,在科研业绩考核、课时置换、科研奖励、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方面不予确认;
3.未在科研处备案且经费未到账的横向项目,不在统计之列;
4.《统计表》填报信息、佐证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5.由负责人或第一作者负责填报的成果,成果参与人排序必须按文件或证书顺序填写,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顺序;
6.非科研类成果不在统计之列;
7.已约稿待发但暂时无法提供原件的论文,可先以正式用稿通知单或出版协议进行备案统计,最终确认必须将成果原件提交所在部门审核;
8.《统计表》连同支撑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1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3314745055@qq.com。《统计表》纸质版经各部门负责人签章后,连同纸质支撑材料报送科研处(行政楼15405室)。
联系人:简尚添 联系电话:0750-3098480
附件:202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内含11个分表)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25年11月25日